中原健康管理臨場服務務_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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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協助雇主辦理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,透過補助中小企業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,僱用或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師、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或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,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計畫。

補助對象:
一、勞工人數在199人以下(每年申請資格審查當月之前一個月勞工保險投保人數)以下者。
二、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(含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數)未達100人。

補助標準:
一、事業單位委託提供勞工健康服務之特約機構,指派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者,補助每次臨場服務費用80%;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100人至199人者,得僱用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,每月補助該人力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三分之一。
二、前款特約或僱用方式之補助,事業單位單次僅限擇一提出申請。同一年度不同月份分別以特約或僱用方式配置醫護相關人員者,依特約機構派員年度補助金額上限規定。但先以僱用方式配置人員且補助金額逾該規定者,同一年度後續特約金額不予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