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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VID-19確診個案注意事項

1.大部分的 COVID-19 感染者症狀輕微,休養後即可自行康復,了將醫療資源留給重症患者,請您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,等候公衛人員通知。

2.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,盡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,不要離開房間。

3.在家中請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,特別是長者、幼兒或免疫力低下的同住家人。

4.請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(使用肥皂和水洗手,或使用酒 精) 。

5.若出現發燒症狀,可以使用退燒藥減緩不適症狀,盡量臥床休息和飲水。

6.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,若出現以下症狀時,請立即聯繫 119、衛生局或撥打 1922:喘、呼吸困難、持續胸痛、胸悶、意識不清、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。

7.請依指示就醫,並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。

8.請家人準備食物飲水,不要和家人共餐或共用物品。

9.請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。10.電話連絡我的密切接觸者(在我開始有症狀發生的前四天至隔離前,曾有共同用餐、共同居住或未佩戴口罩下面對面 15 分鐘以上的接觸),請他們自我隔離並健康監測。

11.留在家中等待公衛人員通知安排期間,如遇生命、身體等之緊急危難(如:火災、地震等)而出於不得已所為離開房間或住所之適 當行為,不予處罰;惟撤離時應佩戴口罩,並儘速聯繫所在地方政府或 1922,並依地方政府指示辦理。